新浪乐居讯:近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七届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研究多项议题,其中,会议同意对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六项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中央、省驻恩单位月缴存基数和缴存额度上限标准既可执行恩施州标准,也可执行武汉市标准。
2、实施住房公积金降比缴存的阶段性支持政策。
3、简化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销户提取所需公证资料。
4、在巴东野三关等地开展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康养类住房异地贷款试点。
5、允许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金额用于按月还贷。
6、在来凤县开展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含进城落户和务工的农村居民)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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