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乐居讯:严禁零首付、低首付、首付贷,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程序合规合法,实行明码标价,禁止返本销售......
严格核查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恩施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7月7日下午,恩施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恩施市住建局召开。
恩施市住建局陈永波、黄新、李明磊,恩施市市场监督局周殿友,恩施州房地产业协会周绍伯以及恩施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指出将坚持“房住不炒”总方针,以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坚持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销售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日常经营等环节,严厉查处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专项整治重点对2022年以来12345政务热线、阳光信访等信访投诉多发,以及举报反映问题突出的项目进行整治;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扰乱市场秩序的机构进行整治清理。
整治工作将结合检查情况,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采取处理措施。
重点整治与解决房地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房地产领域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才能确保恩施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平稳健康运行。
开发企业检查整治内容
1、开发建设环节
检查开发项目供地、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竣工验收等开发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2、销售环节
(1)检查是否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或者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预售,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违规行为。
(2)检查销售现场否按照相关规定公示内容,公示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标准等情况(查看现场)。
(3)检查是否存在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4)检查是否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销售价格是否实行明码标价、“一价清”。
(5)检查是否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采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以及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查看宣传广告);
(6)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逃避预售资金监管行为。重点抽查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购房客户(查看预售合同)。
(7)检查是否存在为买受人垫付首付款、以分期等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或者通过其它途径支付首付款的行为。
(8)检查是否存在“零首付”或者“低首付”套取银行按揭贷款行为。
(9)检查商品房网签合同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备案。
(10)检查是否存在“全民营销”行为。
(11)检查是否存在其他扰乱市场的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整治内容
1、备案环节。
(1)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存在未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
(2)检查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是否在岗。
2、信息公示环节。
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在其经营场所公示相关内容。
3、日常经营环节。
(1)检查是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发布房源信息(现场可选择公布的房源要求查看)。
(2)检查是否使用主管部门制定的房地产经纪、买卖、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查看存档的合同)。
(3)检查是否存在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行为。
(4)检查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5)检查是否有以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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